根据最新监管规定:企业及个人网站网站ICP备案通过后30天内到“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做公安局网站备案。
为保证您的网站正常访问,请已ICP备案用户及时完成网站公安备案。
在网站公安备案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资讯爱用建站平台客服,或咨询400-930-1668平台服务热线。
使用对象
本讲解是专门针对首次使用该平台的爱用建站用户。如果你已熟悉公安备案流程,则可以跳过。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备案的操作全流程如下:
用户注册、登录
1、首先打开全国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登陆入口】
2、然后我们需要点击【注册】,注册一个账号。
3、填写注册信息(注:所有项是必填,手机号及邮箱比较重要,通过后手机会收到短信)
4、注册成功会自动转向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登录
新办网站备案 第一步:申请网站开办主体
这里比较简单。如果运营地点是身份证上的省份,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地址就行。其他的按要求填写即可。
请根据网站主体性质选择【个人】或【企业】,注意一经选择将无法更改。
请如实填写主办单位性质,并上传相应附件。
第二步:网站基本信息填写。
注意网站开通日期最好填写域名ICP备案通过的那个日期。
网络接入服务商信息填写爱用建站母公司【广东今科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接入方式】选择【租赁虚拟空间】
网站ip为【121.201.31.135】,端口为【80】
通过爱用建站线上购买的域名,域名注册服务商信息填写爱用建站母公司【广东今科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注册商可通过whois查询
填写注意事项:
1.您的网站在不涉及前置审批,请不要在选项内容中打勾;如果没有您的网站服务内容,就无需选择。
2.网站名称:应与其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个人的网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与其主命名;不得以域名作为网站名称。主办单位性质为非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授权机构的网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监察”等公共事务关键字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中华”“维权”等字头命名。无新闻(省委宣传部获得前置审批)、出版(省出版局获得前置审批)、教育(省教育厅获得前置审批)、卫生(省卫生厅获得前置审批)、药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得前置审批)、文化(省文化厅获得前置审批)、广电(省广电厅获得前置审批)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含有bbs的域名视为论坛,需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子公告专项备案。
3.网站服务类型:单位可选择单位门户网站,个人可选择博客/个人空间,如有其他类型内容可如实勾选。
4.如果您的虚拟主机只对应一个IP,可以填写同一个IP地址;如果对应多个如实填写起止IP即可。
第三步: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
这里比较简单。如果网站负责人信息与开办人主体负责人信息相同直接打钩即可自动填充,如果不同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然后就是上传身份证照片了。最后就可以点击下一步了。
第四步:提示说明
这时候会提示网站安全责任告知书,需要等几十秒。然后勾选“我已阅读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点击【提交】即可。这样就完成了。
最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也可登录网站在系统消息中查看。具体的时间官方称是3~5个工作日。
特别注意
非交互式网站初步审核完成后即完成备案,交互式网站需要进行面审或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告知。
如收到公安机关面审通知,请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所需证件到公安机关进行材料完整性检验;
如收到公安机关实地审核通知: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做好准备,配合公安民警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步:在完成以上审核以后,公安机关将会发放公安部备案号,您需要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下端
您可以将网站备案代码放置在网站上,获取代码方法:在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点击【点击复制备案号】即可获得备案代码。
公共信息查看
查询通过公安备案后,可以到【公共查询】查询备案信息,不用登陆。可根据网站名称、域名、公安机关备案号来查询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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